轉知「氣候變遷因應法」公布令影本(含法律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1份。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2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22564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重點為納入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確立部會權責、增列公正轉型、強化排放管制及誘因機制促進減量、徵收碳費專款專用及增訂氣候變遷調適專章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後續將增(修)訂氣候變遷因應法相關子法,俾利地方主管機關執行及業者遵循,並召開說明會,以廣為周知。
二、本次修正重點為納入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確立部會權責、增列公正轉型、強化排放管制及誘因機制促進減量、徵收碳費專款專用及增訂氣候變遷調適專章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後續將增(修)訂氣候變遷因應法相關子法,俾利地方主管機關執行及業者遵循,並召開說明會,以廣為周知。
檔案清單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PDF 教育部 函.pdf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函.PDF 總統府公報.pdf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總說明.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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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體育保健科 黃小姐
發布時間:2023-03-02 12:50:33
下架日期:2023-03-09
發布時間:2023-03-02 12:50:33
下架日期:2023-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