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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2學年度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計畫」申請案,請有意申請學校於112年2月17日(五)下午3:00前將提案計畫逕送教育處圖資科,相關注意事項及初審期程請詳閱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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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計畫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2月17日(五)下午3:00止,送件(含紙本及電子檔)逾期或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請於期程內送達。
(一)紙本計畫(雙面列印)請附提案申請表、經費概算表(須核章)及送件總表等計一式5份(以左側裝釘2針),免備文逕送教育處圖資科徐淑珍輔導員(縣立圖書館2樓)。
(二)計畫電子檔(含提案申請表、核章經費概算表及送件總表等;含1份可編輯檔及1份核章彩色掃描PDF檔)亦請於截止前寄至shuchen@ems.miaoli.gov.tw信箱。
(三)「送件總表」已於112年1月19日府教圖資字第1120033081號函檢附,請依表格欄位填寫自己學校資料即可。
二、計畫格式及內容規定:
(一)計畫頁數(提案申請表)上限為15頁,不含經費概算表及其他附件。另國教署檢附之「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專業職責表」及「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計畫」經費編列原則表為提供各校參考,此表單無須檢附於計畫中。
(二)計畫撰寫格式標號依序為一、(一)、1、(1)……,計畫撰寫內容著重預定辦理閱讀活動、計畫內容及凸顯學校推動閱讀教育績優事蹟,需編列頁碼。
(三)請務必使用112學年度提案申請表格撰寫,勿用舊年度表格送件及請依所附表格內容填寫,不得自行修改。
(四)閱讀相關課程架構請參考臺師大最新編製的「圖書資訊利用教育教學綱要(國中、國小)」。
(五)各校閱讀推動教師所授課程應規劃為與閱讀教育相關之單獨或協同課程,各校之提案應檢附參與教師之授課規劃表,授課規劃亦列為審查參酌之條件;鼓勵各校融入多元議題之閱讀,如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書目請參考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https://www.gender.edu.tw/web/index.php/home。
三、經費概算編列規定:請務必依本公告附件「經費編列原則」編列相關經費。
四、委員書審時間:2月20日(一)至2月22日(三)將請委員先進行書面審查。
五、通過書審學校名單公告:2月23日(四)下午4:00前於教育處入口網站公告通過書審並應參加初審會議學校,未通過書審學校(未在名單內者)無須參加初審會議。
六、初審會議時間:2月24日(五)預定上午9:00-下午4:00(視審查校數而定),地點為縣立圖書館4樓講演中心,屆時各校請依公告時段出席。
七、另屬偏遠學校已設置社區共讀站或原住民重點學校,含新開國小、造橋國中、烏眉國中、南湖國中、文英國中、泰安國民中小學及蓬萊國小,請務必提案申請,以利各校圖書館後續順遂營運與推展。
發布人:圖書資訊科 徐小姐
發布時間:2023-02-16 13:22:06
下架日期:2023-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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