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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教育部修正「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認可作業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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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25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4523B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來函、令及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認可作業須知修正規定各一份。
檔案清單 教育部函.pdf
教育部令.pdf
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認可作業須知修正規定.odt
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徐小姐
發布時間:2022-11-11 14:56:52
下架日期: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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