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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須現場創作之類組為「繪畫類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相關說明如下,務請相關學校及參賽者留意。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1年10月31日藝視字第1110003408號函辦理。
二、有關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須現場創作之類組,擇定為「繪畫類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該組別日後決賽經評審委員初選擇優作品之參賽者,應參加111年11月12日(星期六)13時30分於郵政博物館(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45號)舉行之現場創作。
三、獲初選擇優作品之參賽者名單,預定111年11月9日前於本比賽官網(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公告,敬請該類組參賽者留意。
四、旨揭簡章及比賽要點(如附件)可逕至前揭官網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檔案清單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pdf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繪畫類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決賽現場創作試辦簡章.pdf
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陳課督
發布時間:2022-11-03 11:35:10
下架日期: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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