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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指定曲勘誤資訊,請各參賽學校留意。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表演藝術教育組111年9月26日電子郵件辦理。
二「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曲目勘誤資訊,請各參賽學校留意,摘錄重要訊息如下:
(一)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指定曲-團體項目參賽者注意事項:
1. 為尊重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請勿非法盜印樂譜;支持正版並透過合法管道取得樂譜。
2. 表列出版社及樂譜參考資訊僅作為參賽者購譜參考之用。
3. 原則上樂曲請完整演奏並按樂譜標示反覆之,若有特別規定,請詳閱指定曲之段落/演奏說明並從其規定。
4. 各指定曲補充規定,一律統一公布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Music/default.asp),請參賽者須隨時上網參閱。
(二)本次指定曲勘誤資訊如附件,參考網址如下:
https://web.arte.gov.tw/music/content/Content.asp?cid=10
檔案清單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指定曲_團體項目0926.pdf
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陳課督
發布時間:2022-09-27 16:32:30
下架日期: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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