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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111年度「我是兒童 我有權利」兒童權利公約繪畫比賽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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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府111年9月5日府教特字第1110168938號函諒達。
二、徵件主題:請以「兒童權利公約」之意涵與精神創作,每人限投一件,題目自訂,以四開圖畫紙(約52cm*38cm)為限,表現素材不限;參考網站「CRC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https://crc.sfaa.gov.tw/crc_front/)。
三、各校送件件數(請於校內初選後擇優送件):
(一)縣立高中組及國中組:每校各組至少3張。
(二)國小高年級組、中年級組、低年級組:
1、全校7班以上:每校各組至少3張。
2、全校6班以下鼓勵參加。
3、本縣國、私立高中職國中鼓勵參加。
四、收件日期:111年9月26日至10月14日止。
五、收件地址:溪洲國小教導處(356苗栗縣後龍鎮溪洲里87-3號)。
(一)親送: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送件。
(二)郵寄:111年10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六、檢附旨案計畫供參。
檔案清單 111兒權-親子活動-溪州國小1110905副本.pdf
111兒權-繪畫比賽-溪州國小1110701.odt
發布人:特殊教育科 王小姐
發布時間:2022-09-26 18:20:33
下架日期:202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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