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1年單親培力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2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110477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有申請需求,可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計畫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署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韓小姐(電話:02-2321-2100轉200、201)。
四、檢附來函及計畫一份供參。
二、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有申請需求,可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計畫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署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韓小姐(電話:02-2321-2100轉200、201)。
四、檢附來函及計畫一份供參。
檔案清單 |
教育部書函.pdf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o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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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徐小姐
發布時間:2022-09-05 15:58:07
下架日期: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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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架日期: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