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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苗栗縣複賽賽程表、競賽員名冊、競賽員注意事項、賽事進行程序及場地配置圖等

一、旨案計畫業於111年5月11日以府教社字第1110088839號函發布,至111年8月15日晚間12時報名截止,並於111年8月24日召開領隊會議在案,特予敘明。
二、本次競賽因應防疫措施,請各競賽單位務必配合:
(一)以競賽員為單位,所有參加旨揭比賽之人員(含競賽員本人、指導老師、帶隊人員)於競賽日前,填寫「個人健康狀況聲明書」,填妥後繳交至各鄉鎮市公所/高中職承辦人(未成年之競賽員法定代理人務必簽名)。前開聲明書由各鄉鎮市公所/高中職自行保管,並據以統一填寫「填具健康狀況聲明書名冊」1份,經承辦人及領隊蓋章後,9月17日(星期六)於報到時繳交至報到處或於9月16日(星期五)前送達本府教育處。
(二)競賽當日參加人員直接報到量額溫紀錄、噴酒精、戴口罩入場。
(三)其他注意事項:
1、成績公告:
(1)現場不張貼競賽成績,以減少群聚。
(2)競賽成績公布於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網站,請自行查詢。
2、隱匿疫情之責任:
(1)如隱匿個人身體健康狀況或症狀,經查明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如已出賽,成績不予計算;如已領獎,追回獎座、獎狀。
(2)針對隱匿疫情,依中央疫情通報作業及「傳染病防治法」之相關規定,通報主管機關,並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行校安通報。
三、新港國中小校內停車空間有限,僅開放評判委員停放;校園周邊道路紅線、民宅出入口及社區公園請勿停車,以免影響交通;可至鄰近收費停車格停放。
四、請轉知所屬競賽員詳閱競賽員注意事項,並依賽程表定時間完成報到手續,競賽員、指導老師及工作人員等請服務單位/就讀學校惠予公(差)假登記。
五、請各校(單位)再次核對相關資料,若有誤繕者請逕行修正附件檔案(承辦人請於備註欄核章),於111年9月2日(星期五)17時前傳真至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傳真號碼037-324626辦理修正。
六、附件:
(1)賽程表
(2)競賽員名冊
(3)競賽員注意事項
(4)各競賽場地進行程序
(5)新港國中小場地配置圖(附件5)
(6)演說朗讀競賽場地內部分配及競賽員移動路線圖(附件6)
(7)個人健康狀況聲明書
(8)決賽實施要點
(9)複賽實施計畫
檔案清單 賽程表.pdf
複賽競賽員名冊.pdf
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苗栗縣複賽競賽員注意事項(修正).pdf
場地賽務進行程序.pdf
新港國中小場地配置圖.pdf
演說朗讀競賽場地內部分配及競賽員移動路線圖.pdf
個人健康狀況聲明書.pdf
111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pdf
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苗栗縣複賽實施計畫.pdf
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洪小姐
發布時間:2022-08-27 09:49:33
下架日期:202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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