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第38條之1,業經教育部會銜外交部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21日以臺教文(六)字第 1112502690A號、外條法字第11101079621號令修正發布, 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7月21日臺教文(六)字第1112502690D號函辦理。
二、「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第38條之1,業經本部會銜外交部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21日以臺教文(六)字第1112502690A號、外條法字第11101079621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第38條之1,業經本部會銜外交部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21日以臺教文(六)字第1112502690A號、外條法字第11101079621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檔案清單 |
教育部函.pdf 修正條文總說明.pdf 發布令.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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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國民教育科 邱小姐
發布時間:2022-07-21 17:03:28
下架日期:2022-08-04
發布時間:2022-07-21 17:03:28
下架日期:2022-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