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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縣高中及國中小學校下周一(111年5月23日)至下周五(111年5月27日)暫停體課程一周及高三、國三學生得以線上教學至畢業典禮前一天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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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府111年5月20日府教務字第1110096594號函諒達。
二、因應疫情日趨嚴峻,本縣國中小學生疫苗施打覆蓋率仍有不足,為避免疫情擴散,考量本(110)學年度第二學期已屆期末,且各校遠距教學整備工作已達一定成熟度,本縣高中及國中小學校下周一(111年5月23日)至下周五(111年5月27日)暫停體課程一周,說明如下:
(一)各校依課程內容選擇同步或混成教學,國小3年級至高中職優先採同步遠距教學,國三及高三學生得採遠距教學至畢業典禮前一天,請學校務必落實遠距教學品質管理,並落實巡堂機制。
(二)學校實施遠距教學期間,其各節課程安排,以班級原課表為原則,另得視實際需要彈性調整之;學童在家無人照顧、於家中遠距學習有困難、弱勢學生等,仍可選擇到校上課,由學校提供營養午餐;學生若有行動載具需求,可向學校申請借用。
(三)高三及國三學生得以線上教學至畢業典禮前一天,國、高中畢業典禮,本府將視疫情狀況公布畢業典禮辦理原則。
(四)公私立幼兒園、補習班及課照中心(安親班)得參考彈性辦理暫停實體課程。
(五)有關學校暫停實體課程期間教職員工假別說明如下:
1.當教職員工確診請「公假」,教師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
2.學校教職員工為「居家隔離」者,倘教職員工仍可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有辦公或授課事實),則不用請假;如3天居家隔離期間(包括4天自主防疫期間)身體不適,無法居家線上教學或辦公,可請「防疫隔離假」(自主防疫期間則請「自主防疫假」,教師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同時也請該教職員工密切留意自身身體狀況,視需要進行快篩。
3.若學校教職員工於暫停實體課程期間,有身體不適情形,則請「防疫假」,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
4.學校教職員工為如符合以下要件,得採居家辦公或線
上教學(有辦公或授課事實),無須請假:
(1)照顧確診之0-12歲子女。
(2)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檢疫、防疫、暫停實體課程無法到校、實施防疫者。
5.如教職員工無法居家上班或線上教學,可申請「防疫隔離假」(照顧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自主防疫假」(照顧自主防疫者)、「防疫照顧假」(照顧暫停實體課程、實施防疫假者),教師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
6.若學校教師居家照顧期間無法進行線上教學,教師可請「家庭照顧假」、「事假」、「休假」、「補休」、「防疫照顧假」等假別。其中,防疫照顧假不支薪,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
三、另暫停實體課程期間學生用餐部分請依據本府111年5月20日府教體字第1110096503號函辦理。
四、本府相關聯絡窗口:
學務管理科:杜小姐,電話:037-559682。
體育保健科:楊小姐,電話:037-559710。
學前教育科:林小姐,電話:037-559957。
社會教育科:鄭小姐,電話:037-559692。
特殊教育科:范小姐,電話:037-337811。
資訊教育中心:湯小姐,電話:037-265087分機18、黃先生,電話:037-559699。
檔案清單 1110520發文副本.pdf
1110513來文.pdf
111年5月17日教育部函.PDF
111年5月17日教育部函附件.pdf
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調整防疫措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QA(111年5月17日).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杜小姐
發布時間:2022-05-20 17:37:22
下架日期:202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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