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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 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16日以臺教高(五)字第 1112202107A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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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16日臺教高(五)字第1112202107D號函辦理。
二、「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111年5月16日臺教高(五)字第1112202107A號令修正發布。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四、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阮宥潔小姐(電話:02-77367770)。
檔案清單 110教育部來文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修正.pdf
110教育部來文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修正令.pdf
110教育部來文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修正(辦法).odt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黃小姐
發布時間:2022-05-18 18:59:44
下架日期: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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