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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1年第十一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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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111年4月2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056261號函辦理。
二、遴薦日期自111年4月25日(星期一)起至7月22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三、本項業務承辦人:救國團總團部學校青年服務處于子涵小姐,聯絡電話:(02)2596-5858轉468,電子信箱:s130710@cyc.tw。
四、旨案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
檔案清單 來文.pdf
附件.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劉小姐
發布時間:2022-05-06 10:51:23
下架日期: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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