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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彰化縣政府有關申請縣外介聘至該縣之教師相關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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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1年4月21日府府教學字第1110150408號函辦理。
二、有關介聘至該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轉知所屬教師。
三、檢附該縣來函一份供參。
檔案清單 1110421彰化縣政府函.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郭小姐
發布時間:2022-04-22 15:42:37
下架日期:20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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