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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縣111年度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學術性向、藝術才能、領導能力、創造能力、其他特殊才能類)管道二(書面審查方式)採認之獎項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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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縣111年度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家長說明會決議辦理。
二、為使欲報名資賦優異鑑定學生準備書面資料時有所參考,檢附本書面審查各獎項參考對照表供參。
三、本表所列全國性競賽為參考項目,相關學科競賽之採認由本縣鑑輔會審議。
四、相關競賽性質及得獎等第,仍由本縣鑑輔會依據報考學生組別綜合研判之。
檔案清單 管道二 書面審查各獎項對照表 (1).pdf
發布人:特殊教育科 鍾先生
發布時間:2022-03-28 11:42:32
下架日期: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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