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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審議小組與專家小組組成及運作 辦法」第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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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2月1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57891D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第3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57891A號令修正發布,請參閱附件來文、發布令及修正條文。
三、旨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檔案清單 來文.pdf
修正辦法.odt
發布令.pdf
相關連結 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發布人:國教輔導團 郭小姐
發布時間:2021-12-15 21:46:10
下架日期: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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