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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語文中心辦理「106年度華語文師資證照班第二期」招生簡章

一、依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106年9月6日語文字第1062400095號函辦理。
二、旨揭課程係在培訓有意從事華語文教學人才,課程內容參照「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進行規劃,針對華語文教學之概觀與考科複習。
三、上課時間:106年12月2日至106年12月30日,每週六、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共計51小時。
四、上課地點: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德校區語文中心。
五、報名方式:即日起至額滿為止,請參加人員逕至網路報名(網址:http://lc.ncue.edu.tw/)
六、招生對象:對華語文教學有興趣,欲報考對外華語文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者,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非在學學生:
1.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或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且取得學士學位,並對華語文教學理論及實務有興趣者。
2. 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二)在學學生:國內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三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並對華語文教學理論及實務有興趣者。
七、其他相關資訊請參閱招生簡章,如附件。
檔案清單 106E0169023.pdf
106E1529282.pdf
106E1529283.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謝泯諺
發布時間:2017-09-18 17:30:52
下架日期:2017-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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