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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作業 要點」第4點附件1,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8日以 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3095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 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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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30954B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函文、修正令和修正內容。
檔案清單 函文.pdf
教育部令.pdf
修正內容.pdf
發布人:國民教育科 邱淑君
發布時間:2021-11-16 09:42:08
下架日期: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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