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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縣辦理「『110學年度苗栗縣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防疫應變計畫」及「『110學年度苗栗縣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措施處理原則」各乙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6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126770號暨 110年11月1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148749號函辦理。
二、為使競賽順利進行,並兼顧學生安全,本府依據教育部擬 具旨揭「防疫應變計畫」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 情防護措施處理原則」。
三、所有與會人員活動期間彼此應保持社交距離,並全程佩戴口罩;參賽學生得於演出時暫免佩戴口罩,但音樂暨鄉土歌謠比賽之指揮及伴奏上台後如須脫下口罩,請繳交「上台免配戴口罩申請書」(處理原則附件四),並檢附疫苗第1劑接種滿14日之證明或3日內快篩或核酸檢驗(PCR)之陰性證明。所有人員於演出結束仍應立即依規定佩戴口罩。
四、旨揭計畫及原則依教育部110年11月1日公文說明三滾動式修正,視疫情狀況調整。
檔案清單 來文.pdf
110學年度苗栗縣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防疫應變計畫.pdf
110學年度苗栗縣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措施處理原則.odt.pdf
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涂裕彩
發布時間:2021-11-10 15:02:06
下架日期: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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