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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現行規範,自110年9月7日起繼續適用,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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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臺教授體字第1100032463號函辦理。
二、考量國內疫情雖趨緩但仍有零星不明感染源之本土病例,自110年9月7日起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2級,爰本部110年9月1日臺教授體字第1100031495號函發布之「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繼續適用。
三、旨揭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游泳池防疫管理指引及其相關附件資料亦公布於教育部體育署網站/最新消息(網址:https://www.sa.gov.tw/News/NewsDetail?Type=1&id=3387&n=93)。
檔案清單 來文1.pdf
發布人:體育保健科 顧嘉軒
發布時間:2021-09-09 09:51:53
下架日期: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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