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轉知教育部體育署有關「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現行規範,自110年8月24日起繼續適用,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0年8月24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00030256號函辦理。
二、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8月21日指示,考量國內疫情雖趨緩但仍有零星不明感染源之本土病例,自110年8月24日起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2級,爰教育部110年8月10日臺教授體字第1100028228號函、同日臺教授體部字1100027790號函發布「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繼續適用。
三、旨揭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游泳池防疫管理指引及其相關附件資料公告於教育部體育署網站最新消息(網址:https://www.sa.gov.tw/News/NewsDetail?Type=1&id=3354&n=93、https://www.sa.gov.tw/News/NewsDetail?Type=1&id=3351&n=93),如有需求請逕行下載。
檔案清單 來文.pdf
發布人:體育保健科 顧嘉軒
發布時間:2021-08-26 11:20:15
下架日期:2021-09-08








通過AA無障礙網頁檢測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768
360001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聯絡電話:037-325219 傳真電話:037-32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