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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語文競賽舉辦原則」部分規定修正發布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0日臺教社(四)字第1100088091C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7月20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100088091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供參。
檔案清單 發布令.pdf
全國語文競賽舉辦原則部分規定修正.odt
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洪彌萍
發布時間:2021-07-23 08:47:14
下架日期: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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