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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和諧孝悌文教基金會第33屆孝悌楷模及第21屆金婚孝悌楷模選拔表揚辦法」申請資料乙份

一、依據財團法人和諧孝悌文教基金會110年5月25日財和孝字第679號函辦理。
二、本案申請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收件日期:自110年6月1日至9月1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請文件郵寄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2段227巷10號 財團法人和諧孝悌文教基金會辦事處收。
(三)請各推薦單位應注意旨揭辦法規定,應符合申請條件且申請文件務請繳交齊全。
三、旨揭辦法相關資料請參見附件;或至該會網站下載http://www.fpfoundation.org.tw/index.php。
四、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該會承辦人 吳效宇先生,連絡電話:0932-657886。
檔案清單 第33屆全國孝悌楷模(含孝悌獎學金)選拔表揚辦法.pdf
第33屆全國孝悌楷模(含孝悌獎學金)推薦表.odt
第21屆全國金婚孝悌楷模選拔表揚辦法.pdf
第21屆全國金婚孝悌楷模推薦表.odt
發布人:特殊教育科 邱珮綾
發布時間:2021-05-31 16:11:23
下架日期: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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