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華民國110年全國語文競賽第2次領隊會議會議紀錄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4月29日桃教終字第1100037423號函辦理。
本次會議重要決議:
(一)修正110 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附件1)。
(二)賽務工作人員會盡量以該競賽場地之競賽語言與競賽員互動(如呼號)。
(三)本土語文情境式演說維持競賽員得攜帶有加註記的圖稿題目上台,不得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入場之規定。
本次會議重要決議:
(一)修正110 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附件1)。
(二)賽務工作人員會盡量以該競賽場地之競賽語言與競賽員互動(如呼號)。
(三)本土語文情境式演說維持競賽員得攜帶有加註記的圖稿題目上台,不得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入場之規定。
檔案清單 |
110年全國語文競賽第 2 次領隊會議紀錄.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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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洪彌萍
發布時間:2021-05-05 14:21:22
下架日期:2021-11-30
發布時間:2021-05-05 14:21:22
下架日期: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