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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舉辦準則」第11條修正發布通知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30日臺教授體字第1100010552E號函辦理。
二、轉知「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舉辦準則」第11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3月30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00010552B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規定)1份,請查照。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法規檢索下載。
四、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全民運動組陳思瑋先生(聯絡電話:02-87711781)。
五、檢附教育部來文及相關附件各乙份。
檔案清單 「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舉辦準則」第11條修正發布.pdf
發布人:體育保健科 黃國峰
發布時間:2021-03-31 13:03:00
下架日期: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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