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轉知:「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部分條文及第5條附表修正案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1年3月1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14083E號函辦理。
二、有關「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部分條文及第5條附表,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3月1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14083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四、檢附教育部函文、修正令及部分修正條文供參。
檔案清單 教育部函文.pdf
教育部修正令.pdf
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部分條文修正條文.odt
發布人:國民教育科 邱淑君
發布時間:2021-03-12 11:24:07
下架日期:2021-03-26








通過AA無障礙網頁檢測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768
360001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聯絡電話:037-325219 傳真電話:037-32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