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轉知新竹市政府「109學年第2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

1.依據新竹市政府110年3月5日府教特字第1100043313號函辦理。
2.旨揭獎學金申請期間自110年3月11日起至同年3月31日止受理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3.檢附申請辦法暨公文供參。
檔案清單 來文.pdf
實施辦法.pdf
申請表.odt
名冊.ods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張文禓
發布時間:2021-03-05 15:59:16
下架日期:2021-03-31








通過AA無障礙網頁檢測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768
360001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聯絡電話:037-325219 傳真電話:037-32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