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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高級中等學校第二外語教育要點」修正案。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0年1月2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004871C號函轉知。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高級中等學校第二外語教育要點」,業經國教署於中華民國110年1月27日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004871B號令修正發布。
三、旨揭修正規定請詳參附件。
檔案清單 來文.pdf
修正發布令.pdf
修正規定.odt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黃淑萍
發布時間:2021-01-28 11:53:53
下架日期:202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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