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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國民中小學閱讀推動計畫-督導與訪視」績優學校,請務必於110年1月8日(五)前將閱讀推動有功人員-代理教師名單函報縣府,以利彙整製作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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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府109年12月24日府教圖資字第1091340166號函諒達。
二、閱讀訪視獲獎學校有功人員若為代理教師,請學校務必於110年1月8日(五)前將教師名單函報本府,據以彙整製作獎狀。
發布人:圖書資訊科 陳玉玫
發布時間:2021-01-05 16:12:34
下架日期: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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