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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計畫109學年度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第2次教師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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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立屏東大學109年8月27日屏大國字第1091400300號函及教育部109年8月6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105187號函辦理。
二、計畫目的:教育部為落實新南向政策,鼓勵我國優秀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任教,協助新南向友好國家華語文學校充裕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師資。
三、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甄聘中學公民(社會)科、小學普通科教師各1名,簡章公告於「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tsn.moe.edu.tw)」及「國立屏東大學海外任教委辦計畫官網(http://teab.nptu.edu.tw)」,109年9月6日甄選報名截止。
四、聯絡人:(08)7663800分機17004陳小姐,聯絡電子郵件信箱:teab@mail.nptu.edu.tw。
五、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

檔案清單 1090827檢送「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計畫109學年度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第2次教師甄選簡章」.pdf
1090827檢送「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計畫109學年度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第2次教師甄選簡章」1.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陳明祺
發布時間:2020-09-07 16:09:56
下架日期:202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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