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岡國小106學年度「推動國小普通班合理教師員額」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苗栗縣公館鄉鶴岡國民小學106學年度「推動國小普通班合理教師員額」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甄選】
壹、依據
一、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三、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7月2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73698號函」辦理。
四、依據苗栗縣政府教育處106年08月02日公告「本縣106學年度合理員額及加置教師核定名單」。
貳、甄選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二)無教師法第14條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情事者。
二、報名資格:
(一)第一次甄選:
具有國小一般類科合格教師證書者,且尚在有效期間。
(二)第二次甄選:
1.具有國小一般類科合格教師證書者,且尚在有效期間。
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第三次甄選:
1.具有國小一般類科合格教師證書者,且尚在有效期間。
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三、甄選類別及名額:
(一)甄選類別:國小一般類科。
(二)甄選名額:月薪代理教師一名。
(三)服務內容:擔任科任教師。
叁、報名日期時間及地點
一、公告網址:
(一)鶴岡國小/校務布告欄(網址:http://www.hges.mlc.edu.tw/)
(二)苗栗縣政府教育處/最新消息公告/學校公告
(網址:http://www.mlc.edu.tw/System/main/Home/Index.php)
二、現場報名時間地點:
(一)報名日期時間:
1.第一次報名(限符合第一次甄選資格者)
106年8月14日(星期一) 上午08:30—11:30
2.第二次報名 (限符合第二次甄選資格者)
106年8月16日(星期三) 下午13:00—16:00
3.第三次報名 (限符合第三次甄選資格者)
106年8月17日(星期四) 下午13:00—15:30
4.第四次報名 (限符合第三次甄選資格者)
106年8月21日(星期一) 下午13:00—15:30
5.第五次報名 (限符合第三次甄選資格者)
106年8月24日(星期四) 上午08:30—11:30
(二)報名地點:苗栗縣公館鄉鶴岡國民小學(苗栗縣公館鄉鶴山村197號)
肆、報名方式
一、本人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如附件一),通訊報名不受理。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證件請繳驗正本,驗畢發還,並繳交影本一份)
(一)報名表,加上私人簽章(如附件二)。
(二)國民身分證。
(三)最高學歷證件(外國學歷者,須附該學歷譯本、歷年成績證明影本及譯本、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入出境紀錄。譯本須經公證,另附國內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五)切結書(如附件三)。
(六)退伍證件(或免役證明):限男性。
(七)同意報考暨錄取後同意離職書(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學校現職人員)(如附件四)無則免。
三、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光面相片二張(請黏貼於附件二報名表及附件五准
考證)。
伍、甄選日期
一、第一次甄試(限符合第一次甄選資格者): 106年8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00
二、第二次甄試(限符合第二次甄選資格者): 106年8月17日(星期四)上午09:00
三、第三次甄試(限符合第三次甄選資格者): 106年8月18日(星期五)下午02:00
四、第四次甄試(限符合第三次甄選資格者): 106年8月23日(星期三)下午01:30
五、第五次甄試(限符合第三次甄選資格者): 106年8月24日(星期四)下午01:30
陸、甄選地點:苗栗縣公館鄉鶴岡國民小學
柒、甄選方式
一、口試(50%):時間15分鐘,含教育理念、班級經營、專業知能、表達能力、儀容舉 止,可攜帶簡歷。
二、教學演示(50%):時間15分鐘,教學演示科目為二年級的生活課程;不限版本和單元,考生可自備教具或運用任何教學媒材帶入試場。(教室內有單槍投影機供使用,筆電請自備)。
捌、錄取名額:依總分分數高低共正取月薪代理教師一名,備取若干名。
玖、錄取總成績計算:錄取標準80分,總分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若總分相同時,以下列順序優先錄取: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人士。
二、口試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拾、成績通知與複查
一、公告甄選結果:於本校網站最新公告欄、苗栗縣政府教育處學校公告欄公告甄選結果(錄取名單)。
(一)第一次甄試:106年8月16日(星期三)中午12時30分前。
(二)第二次甄試:106年8月17日(星期四)中午12時00分前。
(三)第三次甄試:106年8月18日(星期五)下午04時30分前。
(四)第四次甄試:106年8月23日(星期三)下午04時30分前。
(五)第五次甄試:106年8月24日(星期四)下午04時30分前。
二、成績複查:依規定時間親自持准考證及身分證明文件至本校申請複查。
(一)第一次甄試:106年8月16日(星期三)下午13時00分前。
(二)第二次甄試:106年8月17日(星期四)下午01時00分前。
(三)第三次甄試:106年8月21日(星期一)上午10時00分前。
(四)第四次甄試:106年8月24日(星期四)上午09時30分前。
(五)第五次甄試:106年8月25日(星期五)上午09時30分前。
三、複查成績不得為下列行為:申請為任何複製行為、要求重新評閱、要求告知各甄試委員及工作人員相關資料。
拾壹、報到日期及規定
一、報到日期:106年8月29日(星期二)上午9時前。
二、報到規定
(一)請攜帶合格教師證(或最高學歷證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局存摺封面至本校辦理報到手續。
(二)正取人員未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之。如為現職人員應同時檢附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否則視同未報到並不予聘任。
拾貳、代課聘期暨薪俸待遇
一、聘期:
(一)甄選錄取者:聘期自民國106年8月29日起至民國 107年07月01日止。
二、待遇: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之規定。
拾參、附則
一、如因重大事故致試程異動,隨時於本校網站公告之。
二、凡經錄取之教師,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經本校教評會通過後撤銷其資格:
(一)所提有關證件與原登記記載不符者。
(二)違反報名資格各項規定,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已應聘任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逕予取銷錄取資格。
(三)經查明有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形之一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或第33條各款之一者,應予解聘。
(四)錄取人員如經發現報名證件偽造、不實或法令符,或聘任後發生能敘薪之情事時,未聘任者逕予取銷錄取資格,已聘任者應即予解聘。
(五)其他影響相關作業者。
三、申訴電話專線:037-226205。
若需word檔,請至鶴岡國小網站/校務布告欄下載(http://www.hges.mlc.edu.tw/)
【一次公告分次甄選】
壹、依據
一、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三、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7月2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73698號函」辦理。
四、依據苗栗縣政府教育處106年08月02日公告「本縣106學年度合理員額及加置教師核定名單」。
貳、甄選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二)無教師法第14條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情事者。
二、報名資格:
(一)第一次甄選:
具有國小一般類科合格教師證書者,且尚在有效期間。
(二)第二次甄選:
1.具有國小一般類科合格教師證書者,且尚在有效期間。
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第三次甄選:
1.具有國小一般類科合格教師證書者,且尚在有效期間。
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三、甄選類別及名額:
(一)甄選類別:國小一般類科。
(二)甄選名額:月薪代理教師一名。
(三)服務內容:擔任科任教師。
叁、報名日期時間及地點
一、公告網址:
(一)鶴岡國小/校務布告欄(網址:http://www.hges.mlc.edu.tw/)
(二)苗栗縣政府教育處/最新消息公告/學校公告
(網址:http://www.mlc.edu.tw/System/main/Home/Index.php)
二、現場報名時間地點:
(一)報名日期時間:
1.第一次報名(限符合第一次甄選資格者)
106年8月14日(星期一) 上午08:30—11:30
2.第二次報名 (限符合第二次甄選資格者)
106年8月16日(星期三) 下午13:00—16:00
3.第三次報名 (限符合第三次甄選資格者)
106年8月17日(星期四) 下午13:00—15:30
4.第四次報名 (限符合第三次甄選資格者)
106年8月21日(星期一) 下午13:00—15:30
5.第五次報名 (限符合第三次甄選資格者)
106年8月24日(星期四) 上午08:30—11:30
(二)報名地點:苗栗縣公館鄉鶴岡國民小學(苗栗縣公館鄉鶴山村197號)
肆、報名方式
一、本人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如附件一),通訊報名不受理。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證件請繳驗正本,驗畢發還,並繳交影本一份)
(一)報名表,加上私人簽章(如附件二)。
(二)國民身分證。
(三)最高學歷證件(外國學歷者,須附該學歷譯本、歷年成績證明影本及譯本、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入出境紀錄。譯本須經公證,另附國內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五)切結書(如附件三)。
(六)退伍證件(或免役證明):限男性。
(七)同意報考暨錄取後同意離職書(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學校現職人員)(如附件四)無則免。
三、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光面相片二張(請黏貼於附件二報名表及附件五准
考證)。
伍、甄選日期
一、第一次甄試(限符合第一次甄選資格者): 106年8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00
二、第二次甄試(限符合第二次甄選資格者): 106年8月17日(星期四)上午09:00
三、第三次甄試(限符合第三次甄選資格者): 106年8月18日(星期五)下午02:00
四、第四次甄試(限符合第三次甄選資格者): 106年8月23日(星期三)下午01:30
五、第五次甄試(限符合第三次甄選資格者): 106年8月24日(星期四)下午01:30
陸、甄選地點:苗栗縣公館鄉鶴岡國民小學
柒、甄選方式
一、口試(50%):時間15分鐘,含教育理念、班級經營、專業知能、表達能力、儀容舉 止,可攜帶簡歷。
二、教學演示(50%):時間15分鐘,教學演示科目為二年級的生活課程;不限版本和單元,考生可自備教具或運用任何教學媒材帶入試場。(教室內有單槍投影機供使用,筆電請自備)。
捌、錄取名額:依總分分數高低共正取月薪代理教師一名,備取若干名。
玖、錄取總成績計算:錄取標準80分,總分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若總分相同時,以下列順序優先錄取: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人士。
二、口試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拾、成績通知與複查
一、公告甄選結果:於本校網站最新公告欄、苗栗縣政府教育處學校公告欄公告甄選結果(錄取名單)。
(一)第一次甄試:106年8月16日(星期三)中午12時30分前。
(二)第二次甄試:106年8月17日(星期四)中午12時00分前。
(三)第三次甄試:106年8月18日(星期五)下午04時30分前。
(四)第四次甄試:106年8月23日(星期三)下午04時30分前。
(五)第五次甄試:106年8月24日(星期四)下午04時30分前。
二、成績複查:依規定時間親自持准考證及身分證明文件至本校申請複查。
(一)第一次甄試:106年8月16日(星期三)下午13時00分前。
(二)第二次甄試:106年8月17日(星期四)下午01時00分前。
(三)第三次甄試:106年8月21日(星期一)上午10時00分前。
(四)第四次甄試:106年8月24日(星期四)上午09時30分前。
(五)第五次甄試:106年8月25日(星期五)上午09時30分前。
三、複查成績不得為下列行為:申請為任何複製行為、要求重新評閱、要求告知各甄試委員及工作人員相關資料。
拾壹、報到日期及規定
一、報到日期:106年8月29日(星期二)上午9時前。
二、報到規定
(一)請攜帶合格教師證(或最高學歷證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局存摺封面至本校辦理報到手續。
(二)正取人員未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之。如為現職人員應同時檢附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否則視同未報到並不予聘任。
拾貳、代課聘期暨薪俸待遇
一、聘期:
(一)甄選錄取者:聘期自民國106年8月29日起至民國 107年07月01日止。
二、待遇: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之規定。
拾參、附則
一、如因重大事故致試程異動,隨時於本校網站公告之。
二、凡經錄取之教師,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經本校教評會通過後撤銷其資格:
(一)所提有關證件與原登記記載不符者。
(二)違反報名資格各項規定,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已應聘任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逕予取銷錄取資格。
(三)經查明有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形之一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或第33條各款之一者,應予解聘。
(四)錄取人員如經發現報名證件偽造、不實或法令符,或聘任後發生能敘薪之情事時,未聘任者逕予取銷錄取資格,已聘任者應即予解聘。
(五)其他影響相關作業者。
三、申訴電話專線:037-226205。
若需word檔,請至鶴岡國小網站/校務布告欄下載(http://www.hges.m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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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鶴岡國小 李桂貞
發布時間:2017-08-07 17:37:34
下架日期:2017-08-31
發布時間:2017-08-07 17:37:34
下架日期:2017-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