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轉知申請縣外介聘至彰化縣相關注意事項

返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複製連結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分享至LINE twitter icon分享至X平台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09年4月21日府教學字第1090135232號函辦理。
二、該縣永光國小自109學年度(109年8月1日)停辦,請轉知所屬教師。
三、檢附彰化縣政府來函1份供參。
檔案清單 1090421彰化永光國小停辦.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郭盈孜
發布時間:2020-04-24 10:58:28
下架日期:2020-05-01







回頂端

通過AA無障礙網頁檢測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768
360001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聯絡電話:037-325219 傳真電話:037-32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