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縣106學年度國中抽離式技藝班開班申請事宜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中學技藝教育辦法」辦理。
二、請各校召開105學年度八年級學生技藝教育課程選修說明會及106學年度技藝教育遴輔會,據以辦理開班相關工作。〈申請表等相關資料請至本縣技藝中心網站下載,請各開辦學校於106年6月23日前核章後逕送本縣技藝中心彙辦,經本府審核後結果將函知各校。〉
三、上開已酌減授課時數之合辦班國中隨班輔導教師,不得再支領隨班輔導教師,本府105年4月12日府教務字第1050074694號函諒達在案。
四、為符合「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各職群排課與國中各領域全隊應及部分對應領域時數」規定,請轉知各校教務處106學年度務必依規安排技藝班原班課程。
五、本縣技藝班開班經費原則因配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中學生涯發展教育及技藝教育相關經費作業原則修正規定」,自辦班及特偏學校部分開班經費將微幅上調,合辦班維持不變,本府將另案函知各校,請各校務必依規編列開班經費,以確保學生及帶隊教師權益。
六、另,各校選讀技藝班學生資料暨對應原班課程調查表,本府將另案請各校繳交彙辦。
二、請各校召開105學年度八年級學生技藝教育課程選修說明會及106學年度技藝教育遴輔會,據以辦理開班相關工作。〈申請表等相關資料請至本縣技藝中心網站下載,請各開辦學校於106年6月23日前核章後逕送本縣技藝中心彙辦,經本府審核後結果將函知各校。〉
三、上開已酌減授課時數之合辦班國中隨班輔導教師,不得再支領隨班輔導教師,本府105年4月12日府教務字第1050074694號函諒達在案。
四、為符合「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各職群排課與國中各領域全隊應及部分對應領域時數」規定,請轉知各校教務處106學年度務必依規安排技藝班原班課程。
五、本縣技藝班開班經費原則因配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中學生涯發展教育及技藝教育相關經費作業原則修正規定」,自辦班及特偏學校部分開班經費將微幅上調,合辦班維持不變,本府將另案函知各校,請各校務必依規編列開班經費,以確保學生及帶隊教師權益。
六、另,各校選讀技藝班學生資料暨對應原班課程調查表,本府將另案請各校繳交彙辦。
活動時間 | 0000-00-00 00:00:00 ~ 0000-00-00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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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楊美玲
發布時間:2017-06-08 20:37:45
下架日期:2017-12-31
發布時間:2017-06-08 20:37:45
下架日期:2017-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