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水國小108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事宜
苗栗縣造橋鄉錦水國民小學108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詳如附檔)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依據:
(一)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三)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四)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五)師資培育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二)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三十三條規定情事者。
三、錄取類別及名額:普通缺2名(實缺,具有英語專長者優先)、英語科1名(合理員額) 、
音樂科1名(實缺),以上員額將視學校需求情形,酌予調整實際
授課科目。
四、聘期:自108年8月1日起至109年7月1日止。
五、報名資格:
甄選別 報名資格 備註
第一次甄選 持有各該類科合格教師證書且在有效期間者。
第二次甄選 第一次甄選無人報考,或經甄選未有通過者,得為師資培育之大學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含半年實習),並取得證明者。
第三次甄選
(含以後) 第一次甄選、第二次甄選無人報考,或經甄選未有通過者,得為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六、報名時間地點:
(一)時間如下,逾時不受理:
甄選別 報名日期及時間 備註(甄選日期)
第一次甄選 108年7月18日8時起〜7月18日8時30分止 108年7月18日
第二次甄選 108年7月18日10時起〜7月18日10時30分止 108年7月18日
第三次甄選 108年7月18日13時起〜7月18日13時30分止 108年7月18日
(二)地點:本校辦公室(電話:037-541978#12、16)請洽本校教導主任或承辦人事
辦理相關報名事項。
七、報名方式:
(一)本人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請繳交委託書,如附件四),不接受通訊報名。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下列證件請繳驗正本,驗畢發還,並繳交影本乙份)。
1、報名表乙份,加上私人簽章(如附件二)及簡歷表(如附件三)。
2、國民身分證正本:學歷證件與國民身分證所載姓名、出生日期等不符不得參加甄選。
3、最高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學歷及代理教師資格證明文件:(依報名資格檢具各項證件)
(1)畢業證書。【外國學歷者,須附該學歷、歷年成績證明中譯本(譯本並須經公證)、 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入出境紀錄、國內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切結書(如附件 1)】
(2)證明文件:國小教師證書;或國小教師資格證明;或師資培育之大學修畢師資職前教育教育課程證明。
4、退伍證件:限男性,由權責機關出具可於民國108年8月1日前退伍或免役證明,正本驗畢發還,影本留存。
5、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光面相片二張(請黏貼於附件二報名表及准考證)
八、 甄選名額、錄取標準、甄選方式及成績計算方式:
(一) 甄選名額:計4名(代理實缺3名、合理員額1名)。
(二) 甄選方式及成績計算方式方式:總分100分
1.口試:60分(範圍包括教育理念、班級經營、學生心理、輔導方法、教學知能、表達能力、儀容舉止…等,時間:10分鐘。)
2.試教:40分(說明如下表)。
科別 試教科目 試教範圍 教案與教具 試教時間
一般科 國語、數學或英語 三至六年級,版本及單元不限 提供1節簡易教學活動設計,不需製作教具 5~7分鐘
英語科 英語 三至六年級,版本及單元不限 提供1節簡易教學活動設計,不需製作教具 5~7分鐘
音樂科 音樂 三至六年級,版本及單元不限 提供1節簡易教學活動設計,不需製作教具 5~7分鐘
3.依准考證號碼順序,進行口試及試教。
(三) 錄取標準:依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但任一項零分或總成績低於 80 分以
下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按口試、試教成績高低依序
錄取。
九、甄選、成績公告、複查及報到時間:
甄選別 甄選時間 成績公告時間 複查時間 報到時間
第一次甄選 108年7月18日
9時~10時30分 108年7月18日
10時40分 108年7月18日
10時40~11時 108年7月18日
11時
第二次甄選 108年7月18日
11時~12時30分 108年7月18日
12時40分 108年7月18日
12時40分~13時 108年7月18日
13時
第三次甄選 108年7月18日
13時40分~16時10分 108年7月18日
16時30分 108年7月18日
16時30分~40分 108年7月18日
16時50分
(一)甄選時間:如上表,各次招考唱名 3 次不到以棄權論,請應考人於30分鐘前
持身分證及准考證至本校完成報考事宜,逾時取消考試資格。
(二)甄選地點:苗栗縣錦水國民小學。
(三)錄取公告:如上表分次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苗栗縣教育處入口網學校公告區及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
(四) 成績複查:
1.持身分證及准考證親自至本校申請,逾期恕不予受理。
2.應考人複查成績不得為下列行為:申請閱覽試卷、申請為任何複製行為、要求
重新評閱、要求告知各甄試委員及工作人員之相關資料。
(五)錄取報到:錄取人員應於期限內攜帶身分證及最高學歷證件等至本校人事辦理
報到手續;未完成報到手續,視同棄權。
十、附則:
(一)報考者之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
(二)錄取時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四條報考人員資格優先順序聘用。
(三)其他事宜依本縣教育處相關規定辦理。
(四)任教地點:錦水國小。
(五)有關代理教師聘約相關事宜,依相關法令及本縣教育處相關規定辦理。
(六)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將於學校網站公告擇期辦理。
(七)英語科及音樂科應有國民小學1年以上該科實際教學經驗,普通科應有國民小
學1學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具有英語專長者優先錄取)(得檢附服務證明書或
相關證明文件佐證之,服務證明書得於備註欄說明有關教學經驗)。
(八)因應本校校務需求,凡錄取人員應協助學校活動辦理、行政工作及臨時交辦事
項,如無法配合,請勿報考。
十一、其他:
(一) 申訴電話:037-541978#12。申訴電子信箱:robin@webmail.mlc.edu.tw。
(二) 本簡章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及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相關規定辦理。
(三) 本簡章經教師甄選委員會決議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切 結 書
本人報名苗栗縣造橋鄉錦水國民小學108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時,已詳閱甄選辦法內容,茲切結下列事項:
一、所附證件正(影)本屬實,並確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三十三條規定之情事,如有不實願負相關法律責任並無異議放棄錄取及聘任資格。
二、如為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學校現職人員,應於應聘時同時檢具原服務機關學校同意書,否則無異議由貴校依規定不予聘任。
三、如所附為外國學歷證件,經依教育部國外學歷查證要點規定查證有不符或不予認定情形時,無異議由貴校逕行解聘。
此 致
苗栗縣造橋鄉錦水國民小學
切 結 人: (簽名)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月 日
【附件二】
苗栗縣造橋鄉錦水國民小學108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
報考類別 □一般科 □英語科 □音樂科
姓 名 性別 生日 年 月 日 准考證號碼
身分證字號 教師證書字號 貼相片處
限與准考證相同
現職服務
單位職稱 初任教師年月日
通訊地址
E-MAIL: 聯絡電話 日: 夜:
手機:
最高學歷
(畢業學校科系) 修習教育學科學分學程階段類別及學分數
基本資料審核情形 編
號 證 件 名 稱 審 核
結 果 審核合 格蓋章
1 *驗國民身分證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審核正本,繳交影本一份】 □合格
2 *審核代理教師資格:【審核正本;繳交影本一份】
一、畢業證書:□研究所□師範院校或教育科系□大學
二、教師資格證明文件【須符合「中小學兼任代課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規定】 □合格
3 *兵役情形 □退伍 □免服兵役 □服國民兵 □未服兵役 □合格
4 *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情事 本人
簽章
5 *繳交簡歷表1份 □合格
6 *繳交切結書1份 □合格
甄選成績 評審委員 口試60% 試教40% 總成績 甄選結果
評委1 □ 正取
□ 備取
□ 不錄取
評委2
評委3
合計
【附件三】
苗栗縣造橋鄉錦水國民小學108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歷表
姓
名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性別 □男
□女 婚姻 □已婚
□未婚
現職服務學校
(機 關) 職 稱
(兼行政職稱)
連絡電話 日:
夜:
行動:
兵 役 □役畢 □未役 □無兵役義務
學 歷 大學及系別 立 大學 系
40學分班 立 大學
碩士 立 大學 研究所
博士 立 大學 研究所
經 歷 任教學校(機關) 職 稱 擔任年段 任職日期 離職日期
行政及特殊經驗、各項研究、著作、專長證照、參加競賽及指導學生得獎資料(請以條列表示)
【附件四】
委 託 書
委託人____________因故未克親自辦理苗栗縣造橋鄉錦水國民小學108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報名作業,特全權委託___________代理,絕無異議。
此致
苗栗縣造橋鄉錦水國民小學
委託人姓名: (簽章)
身分證字號:
被委託人姓名: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中 華 民 國108年 月 日
108年7月18日(星期四)
上午 : ~結束
地點:錦水國民小學 評審委員簽章
考試科目 口試(60%) 口試評審委員
試教(40%) 試教評審委員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依據:
(一)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三)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四)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五)師資培育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二)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三十三條規定情事者。
三、錄取類別及名額:普通缺2名(實缺,具有英語專長者優先)、英語科1名(合理員額) 、
音樂科1名(實缺),以上員額將視學校需求情形,酌予調整實際
授課科目。
四、聘期:自108年8月1日起至109年7月1日止。
五、報名資格:
甄選別 報名資格 備註
第一次甄選 持有各該類科合格教師證書且在有效期間者。
第二次甄選 第一次甄選無人報考,或經甄選未有通過者,得為師資培育之大學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含半年實習),並取得證明者。
第三次甄選
(含以後) 第一次甄選、第二次甄選無人報考,或經甄選未有通過者,得為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六、報名時間地點:
(一)時間如下,逾時不受理:
甄選別 報名日期及時間 備註(甄選日期)
第一次甄選 108年7月18日8時起〜7月18日8時30分止 108年7月18日
第二次甄選 108年7月18日10時起〜7月18日10時30分止 108年7月18日
第三次甄選 108年7月18日13時起〜7月18日13時30分止 108年7月18日
(二)地點:本校辦公室(電話:037-541978#12、16)請洽本校教導主任或承辦人事
辦理相關報名事項。
七、報名方式:
(一)本人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請繳交委託書,如附件四),不接受通訊報名。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下列證件請繳驗正本,驗畢發還,並繳交影本乙份)。
1、報名表乙份,加上私人簽章(如附件二)及簡歷表(如附件三)。
2、國民身分證正本:學歷證件與國民身分證所載姓名、出生日期等不符不得參加甄選。
3、最高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學歷及代理教師資格證明文件:(依報名資格檢具各項證件)
(1)畢業證書。【外國學歷者,須附該學歷、歷年成績證明中譯本(譯本並須經公證)、 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入出境紀錄、國內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切結書(如附件 1)】
(2)證明文件:國小教師證書;或國小教師資格證明;或師資培育之大學修畢師資職前教育教育課程證明。
4、退伍證件:限男性,由權責機關出具可於民國108年8月1日前退伍或免役證明,正本驗畢發還,影本留存。
5、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光面相片二張(請黏貼於附件二報名表及准考證)
八、 甄選名額、錄取標準、甄選方式及成績計算方式:
(一) 甄選名額:計4名(代理實缺3名、合理員額1名)。
(二) 甄選方式及成績計算方式方式:總分100分
1.口試:60分(範圍包括教育理念、班級經營、學生心理、輔導方法、教學知能、表達能力、儀容舉止…等,時間:10分鐘。)
2.試教:40分(說明如下表)。
科別 試教科目 試教範圍 教案與教具 試教時間
一般科 國語、數學或英語 三至六年級,版本及單元不限 提供1節簡易教學活動設計,不需製作教具 5~7分鐘
英語科 英語 三至六年級,版本及單元不限 提供1節簡易教學活動設計,不需製作教具 5~7分鐘
音樂科 音樂 三至六年級,版本及單元不限 提供1節簡易教學活動設計,不需製作教具 5~7分鐘
3.依准考證號碼順序,進行口試及試教。
(三) 錄取標準:依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但任一項零分或總成績低於 80 分以
下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按口試、試教成績高低依序
錄取。
九、甄選、成績公告、複查及報到時間:
甄選別 甄選時間 成績公告時間 複查時間 報到時間
第一次甄選 108年7月18日
9時~10時30分 108年7月18日
10時40分 108年7月18日
10時40~11時 108年7月18日
11時
第二次甄選 108年7月18日
11時~12時30分 108年7月18日
12時40分 108年7月18日
12時40分~13時 108年7月18日
13時
第三次甄選 108年7月18日
13時40分~16時10分 108年7月18日
16時30分 108年7月18日
16時30分~40分 108年7月18日
16時50分
(一)甄選時間:如上表,各次招考唱名 3 次不到以棄權論,請應考人於30分鐘前
持身分證及准考證至本校完成報考事宜,逾時取消考試資格。
(二)甄選地點:苗栗縣錦水國民小學。
(三)錄取公告:如上表分次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苗栗縣教育處入口網學校公告區及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
(四) 成績複查:
1.持身分證及准考證親自至本校申請,逾期恕不予受理。
2.應考人複查成績不得為下列行為:申請閱覽試卷、申請為任何複製行為、要求
重新評閱、要求告知各甄試委員及工作人員之相關資料。
(五)錄取報到:錄取人員應於期限內攜帶身分證及最高學歷證件等至本校人事辦理
報到手續;未完成報到手續,視同棄權。
十、附則:
(一)報考者之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
(二)錄取時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四條報考人員資格優先順序聘用。
(三)其他事宜依本縣教育處相關規定辦理。
(四)任教地點:錦水國小。
(五)有關代理教師聘約相關事宜,依相關法令及本縣教育處相關規定辦理。
(六)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將於學校網站公告擇期辦理。
(七)英語科及音樂科應有國民小學1年以上該科實際教學經驗,普通科應有國民小
學1學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具有英語專長者優先錄取)(得檢附服務證明書或
相關證明文件佐證之,服務證明書得於備註欄說明有關教學經驗)。
(八)因應本校校務需求,凡錄取人員應協助學校活動辦理、行政工作及臨時交辦事
項,如無法配合,請勿報考。
十一、其他:
(一) 申訴電話:037-541978#12。申訴電子信箱:robin@webmail.mlc.edu.tw。
(二) 本簡章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及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相關規定辦理。
(三) 本簡章經教師甄選委員會決議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切 結 書
本人報名苗栗縣造橋鄉錦水國民小學108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時,已詳閱甄選辦法內容,茲切結下列事項:
一、所附證件正(影)本屬實,並確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三十三條規定之情事,如有不實願負相關法律責任並無異議放棄錄取及聘任資格。
二、如為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學校現職人員,應於應聘時同時檢具原服務機關學校同意書,否則無異議由貴校依規定不予聘任。
三、如所附為外國學歷證件,經依教育部國外學歷查證要點規定查證有不符或不予認定情形時,無異議由貴校逕行解聘。
此 致
苗栗縣造橋鄉錦水國民小學
切 結 人: (簽名)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月 日
【附件二】
苗栗縣造橋鄉錦水國民小學108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
報考類別 □一般科 □英語科 □音樂科
姓 名 性別 生日 年 月 日 准考證號碼
身分證字號 教師證書字號 貼相片處
限與准考證相同
現職服務
單位職稱 初任教師年月日
通訊地址
E-MAIL: 聯絡電話 日: 夜:
手機:
最高學歷
(畢業學校科系) 修習教育學科學分學程階段類別及學分數
基本資料審核情形 編
號 證 件 名 稱 審 核
結 果 審核合 格蓋章
1 *驗國民身分證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審核正本,繳交影本一份】 □合格
2 *審核代理教師資格:【審核正本;繳交影本一份】
一、畢業證書:□研究所□師範院校或教育科系□大學
二、教師資格證明文件【須符合「中小學兼任代課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規定】 □合格
3 *兵役情形 □退伍 □免服兵役 □服國民兵 □未服兵役 □合格
4 *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情事 本人
簽章
5 *繳交簡歷表1份 □合格
6 *繳交切結書1份 □合格
甄選成績 評審委員 口試60% 試教40% 總成績 甄選結果
評委1 □ 正取
□ 備取
□ 不錄取
評委2
評委3
合計
【附件三】
苗栗縣造橋鄉錦水國民小學108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歷表
姓
名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性別 □男
□女 婚姻 □已婚
□未婚
現職服務學校
(機 關) 職 稱
(兼行政職稱)
連絡電話 日:
夜:
行動:
兵 役 □役畢 □未役 □無兵役義務
學 歷 大學及系別 立 大學 系
40學分班 立 大學
碩士 立 大學 研究所
博士 立 大學 研究所
經 歷 任教學校(機關) 職 稱 擔任年段 任職日期 離職日期
行政及特殊經驗、各項研究、著作、專長證照、參加競賽及指導學生得獎資料(請以條列表示)
【附件四】
委 託 書
委託人____________因故未克親自辦理苗栗縣造橋鄉錦水國民小學108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報名作業,特全權委託___________代理,絕無異議。
此致
苗栗縣造橋鄉錦水國民小學
委託人姓名: (簽章)
身分證字號:
被委託人姓名: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中 華 民 國108年 月 日
108年7月18日(星期四)
上午 : ~結束
地點:錦水國民小學 評審委員簽章
考試科目 口試(60%) 口試評審委員
試教(40%) 試教評審委員
活動時間 | 2019-07-18 08:00:00 ~ 2019-07-18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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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場地 | 錦水國小 |
檔案清單 |
108學年代理教師甄選簡章公告.pdf |
發布人:錦水國小 范達彰
發布時間:2019-07-12 09:09:16
下架日期:2019-07-25
發布時間:2019-07-12 09:09:16
下架日期:2019-07-25